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
根据《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江科〔2024〕89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2024年江门市重点实验室13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
根据《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江科〔2024〕89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2024年江门市重点实验室13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