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加强和规范所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现将《张家港市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5月29日由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通知》和《苏州市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结合张家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各区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条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内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组织监管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条例》,把握《条例》的新规定、新制度、新内容,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市安委办将在9月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工作会。